内部稽核
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隶属于董事会。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是经董事会决议通过。稽核人员为专任人员,其任免、考核、薪酬是依核决权限作业办法,集团组织公告规定,由稽核主管签报至董事长核准。
- 稽核对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,稽核范围涵盖所有财务、业务等营运及管理功能,并依法令规定执行稽核。
- 稽核方式主要为依年度稽核计划执行例行稽核,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,以适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可能之缺失,并提出改善建议及追踪,且于稽核项目完成之次月向独立董事交付报告。
- 督促本公司及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遵循,且执行自行评估,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,并复核其自行评估结果,以做为建议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。
- 为落实公司治理精神
1. 内部稽核主管列席每次董事会,并报告最近期内部稽核业务。
2. 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单独向独立董事报告相关业务。
3.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单独与签证会计师、独立董事对财务、法令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。
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
一、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会议内容如下表,并视需求直接与其电话、E-mail、通讯软件等方式联系。
开会日期 会议名称 | 与内部稽核主管(陈佩君)之沟通事项 | 沟通情形及结果 |
---|---|---|
111/12/9 审计委员会 |
| 审计委员会全体出席委员如下,均同意洽悉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独立董事 曾再微 4. 独立董事 林淑娟 |
111/11/11 独董座谈会 |
| 审计委员会全体出席委员如下,均同意洽悉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独立董事 曾再微 4. 独立董事 林淑娟 |
111/8/11 独董座谈会 |
| 审计委员会全体出席委员如下,均同意洽悉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独立董事 曾再微 4. 独立董事 林淑娟 |
111/5/13 独董暨 监察人会议 |
| 全体出席独立董事及监察人如下,均同意洽悉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监察人 李永添 4. 监察人 蔡明俊 |
111/3/29 独董暨 监察人会议 |
| 全体出席独立董事及监察人如下,均同意洽悉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监察人 李永添 4. 监察人 蔡明俊 |
注:本公司于111/6/27股东常会改选并成立第一届审计委员会,取代监察人制度。 |
二、独立董事与签证会计师、内部稽核主管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其内容如下表,并视需求直接与其电话、E-mail、通讯软件等方式联系。
开会日期 会议名称 | 与签证会计师(庄碧玉)、内部稽核主管(陈佩君)之沟通事项 | 沟通情形及结果 |
---|---|---|
111/12/9 审计委员会 |
| 审计委员会全体出席委员如下, 均同意洽悉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独立董事 曾再微 4. 独立董事 林淑娟 |
111/3/29 独董暨 监察人会议 |
| 全体出席独立董事及监察人如下, 均同意洽悉,且与签证会计师并无 意见不一致之情形。 1. 独立董事 汪忠平 2. 独立董事 翁文彬 3. 监察人 李永添 4. 监察人 蔡明俊 |
注:本公司于111/6/27股东常会成立第一届审计委员会,取代监察人制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