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部稽核
本公司稽核室隶属于董事会。稽核主管之任免是经审计委员会同意,并提董事会决议通过。稽核人员为专任人员,其任免、考评、薪酬是依核决权限作业办法、集团组织公告规定,由稽核主管签报至董事长核定。
- 稽核对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,稽核范围涵盖所有财务、业务等营运及管理功能,并依法令规定执行稽核。
- 稽核方式主要依年度稽核计划执行例行稽核,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,以适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可能之缺失,并提出改善建议及按季追踪改善情形,且于报告完成之次月底前向独立董事交付报告。
督促本公司及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遵循,且执行自行评估,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,并复核其自行评估结果,以做为建议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。
- 为落实公司治理精神
1. 稽核主管列席每次审计委员会、董事会,并报告最近期内部稽核业务。
2. 每季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由稽核主管单独向独立董事报告相关业务。
3.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由稽核主管单独与独立董事、签证会计师 对公司财务、法令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。
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及签证会计师之沟通情形
一、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之沟通会议内容如下表,并视需求直接与其电话、E-mail、通讯软件等方式联系。
| 开会日期 会议名称 | 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之沟通事项 | 沟通情形及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114/11/13 独董座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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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席独立董事如下,针对本次沟通事项皆同意洽悉,并无其他意见。 1. 曾再微 2. 林淑娟 3. 简合莹 4. 许智强(视讯出席) |
| 114/8/13 独董座谈会 |
| 出席独立董事如下,针对本次沟通事项皆同意洽悉,并无其他意见。 1. 曾再微(视讯出席) 2. 林淑娟 3. 简合莹 4. 许智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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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14/5/13 独董座谈会 |
| 出席独立董事如下,针对本次沟通事项皆同意洽悉,并无其他意见。 1. 翁文彬 2. 曾再微 3. 林淑娟 |
| 114/3/12 独董座谈会 |
| 出席独立董事如下,针对本次沟通事项皆同意洽悉,并无其他意见。 1. 汪忠平 2. 翁文彬 3. 曾再微 4. 林淑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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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独立董事与签证会计师、稽核主管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其内容如下表,并视需求直接与其电话、E-mail、通讯软件等方式联系。
| 开会日期 会议名称 | 独立董事与签证会计师、稽核主管之沟通事项 | 沟通情形及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114/11/13 独董座谈会 |
| 出席独立董事如下,针对本次沟通事项皆同意洽悉,并无其他意见。 1. 曾再微 2. 林淑娟 3. 简合莹 4. 许智强(视讯出席) |
| 114/3/12 独董座谈会 |
| 出席獨立董事如下,針對本次溝通事項皆同意洽悉,並無其他意見。 1. 汪忠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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