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部稽核
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隶属于董事会。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是经董事会决议通过。稽核人员为专任人员,其任免、考核、薪酬是由稽核主管签报至董事长核准。 |
- 稽核对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,稽核范围涵盖所有财务、业务等营运及管理功能,并依法令规定执行稽核。
- 稽核方式主要为依年度稽核计划执行例行稽核,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,以适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可能之缺失,并提出改善建议及追踪,且于稽核项目完成之次月向监察人、独立董事交付报告。
- 督促本公司各单位及各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遵循,且执行自行评估,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,并复核其自行评估结果,以做为建议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。
- 为落实公司治理精神
- 1. 内部稽核主管列席每次董事会,並按季报告最近期内部稽核业务。
2. 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单独向独立董事、监察人报告相关业务。
3.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,单独与签证会计师、独立董事、监察人对财务、法令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。
独立董事、监察人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
一、独立董事、监察人与内部稽核主管 每季沟通会议内容如下表,并视需求直接与其电话或E-mail方式。
开会日期 | 与内部稽核主管沟通事项 |
---|---|
2020/3/27 |
|
2020/5/14 |
|
2020/8/13 |
|
2020/11/13 |
|
(注:上述会议沟通事项皆经监察人、独立董事审查通过,并无反对意见。) |
开会日期 | 监察人、独立董事与签证会计师沟通事项 |
---|---|
2020/3/27 |
|
(注:上述会议沟通事项皆经监察人、独立董事审查通过,并无反对意见。) |